提问

2016年我与苏某侯某合伙开办工厂,当时按照约定我占股40%.侯,苏 各30%。那么我的投资额就比他们多了10%.投资额不是一次性投入,是循序渐进到目前我的投资额为140000,侯,苏各投了105000.现在他们提出平分股份,现在有很多账还在外面利润没法分,所以我们截止日期,等这些工程款到账以后按截止日期之前的还是4.3.3分利。那么截止日期后是不是应该把我多投的部分35000元退给我,还是他们追平?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7-10-19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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