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签了三年合同,第八个月犯错,损失清算中截止目前六万左右,给公司带来投诉赔付还有工商局的投诉约谈 公司员工手册是赔付工资30%,考核文件是1000以上损失全赔,金额巨大赔偿不起, 公司10月14日停止发放9月薪资,这种做法公司合理吗?不发我工资? 最后我应该全赔吗?以工资抵债可以不?每天上班处理过失太难过了,还是等着公司最后决定?每天上班太煎熬了!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17-10-1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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