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一家企业的工地上班,企业发货到现场,我去接应,司机去卸货给货物砸伤,现在司机起诉我和企业,司机认定我是这个工地的项目经理,实际上我不是,赔偿他的医药费,和伤残费,公司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卸货,司机免费帮助卸货,然后砸伤了,法院会判我陪他钱吗?但是应聘的是项目经理,但是我没有接到扬州万达经理岗位的委托或者认命书,我负责的工地是扬州泰达工地,我负责的工地是扬州泰达工地

江苏-扬州 发表于:2017-10-1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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