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乡村的亲戚因要离婚女方上诉法院要求离婚,男方在女方的逼迫下同意离婚,但财产分割处理不好. 1、男女双方在外打工男方把打工的线全部交给女方管理,总的有8万余元,要求女方退还,2、要求最近从银行转到女方手上的每月打工的工资2.5万余元.要求退还并要女方退回项链等。3、有一个6岁小男孩,女方要求要看望小孩,女方每月付300元小孩抚养费,男方同意,4、女方上诉法院发给男方,而男方不愿意接受传票。请问大律师这些问题怎样处理。谢谢!
人
发表于 2017-10-1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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