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买家4.13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在中介处签订,但中介没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当时约定按照30%付首付,4.20号济南出限购政策,买家没法按照30%首付来贷款了,4.22我又配合去银行做了46%的首付面签,中间到了5月份的时候,我询问过买家什么时间银行贷款审批能通过,买家实际是46%也没通过,一直让我等,在没告知我的情况下,去按照60%贷款去银行审批,5.23通知我说银行60%审批下来了,让我网签,我就不想卖给他了,现在买家已经起诉了。这份合同因为当时签订的比较匆忙,上面有些约定对卖家很不利, 1、没有约定交首付的日期, 2、合同有一条说贷款金额和年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3、违约方需要赔偿另一方实际成交房款的10% 4、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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