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应该是起租房纠纷,事情过程是这样的,去年七月,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约,后来一年到了,双方没有再签合约,但还是按照之前的房租继续交,但是到了今年十月,我因为换了工作地点,所以要换地方租房,提前一周和房东说要退租房,房东说按照合同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多给一个月房租,要么把房子转租出去。我想知道,我还需要给房东房租吗?合同不是一年吗?还有自动续约之说?
人
发表于 2017-10-29 18:17
向TA提问租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房东无异议,视为不定期租赁。是否给房租应当看合同有无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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