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准备离婚,男方不愿意付抚养费,说把共同房产法院公证过户给一岁半的孩子说房子小孩18岁前不能卖18岁后由她自己决定,房贷还有18年,房贷全部由女方还,孩子也由女方抚养。请问下这个合理不,还有如果到时候抚养有困难能卖房吗

浙江-杭州 发表于:2017-11-0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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