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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842 我17年7月13号入职做文员9月13号转正,11月1号,人事通知我要我离职,说文员岗位要缩减,并给我一个月时间让我找工作,这一个月我还是可以上班,我问人事这算不算无故被辞,人事说不算,我没有满半年,而且他说提前通知我了,我是签了劳动合同的,在上班期间我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也没有侵占损害公司利益,我能要求赔偿吗?

浙江-绍兴 发表于:2017-11-02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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