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公司注册地在河北。我是在北京上班。北京没有办事处。只有两个区域负责人。目前工作地与河北公司属于业务外包关系,现因劳资纠纷多次与北京区域负责人协商没有准确结果。然后我到朝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委员会要求我拿出能证明在公司业务范围内工作地的工作证明。不然就不能立案。这个要怎么证明?公司与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也没有社保。同事因为工作关系不愿出面作证。我现在能拿出的只有银行流水 工作地照片 以及我本人工作时现场照片。还有就是手机考勤APP截图(里面有公司总经理及财务名称与联系电话。还有我本人考勤点定位名称显示。以及公司名称。但是这些不在一页显示 委员会说不能做为证据使用。)还有与区域负责人的微信工作聊天记录。请问还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是在工作地工作的?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7-11-02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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