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6年10月和一家新商场签了租店合同。当时答应是2016年12月收铺,2017年3商场同时开业。但商场最后是2017年6月25开业。2:在我们商家装修的时候交了1W装修押金,合同上些说开业半个月后退还。现在开业两个多月时间,商场说我们的消防烟杆没有固定,不给退换。可是当时收铺的时候消防烟杆就是这样,我们没有动。3:现在商场的商家入住率不到60%,而且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口头承诺有电影院、亲子乐园、健身房入住,现在都没有。4:现在商场答应1—3楼的商家物业管理费用都是减半,而我们4—5楼的商家没有享受一样的优惠。还强制停电一天给我们商家。请问这些问题可以作为起诉商场的主张证据嘛?我们想退场,让商场退换我们押金并赔付所有的损失。因为开业至今商场没有做任何推广活动和广告,我们铺旁边都是空铺。三个月时间看不到一点希望。

广东-佛山 发表于:2017-11-0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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