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十几个人的工资,请问去劳动仲裁最快能多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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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07 11:44
向TA提问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申请委员会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期之日不能超过30日。即,从递交仲裁申请书之日起到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期限一般为74天,对于复杂案件经过审批,最长可以延长至10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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