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现在子女抚养权判决,几岁孩子的话可以参考?
人
发表于 2017-11-09 15:46
向TA提问一般来说,对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长期陪伴的一方,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只有此子女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对子女成长有利的一方,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参考孩子的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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