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5年前男友和我共同付首付在武汉贷款卖房(男方支付18万),购买合同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前男友不是武汉人,后来分手,前男友向我索要18万,购房后所有贷款一直我一人承担,无力还18万给前男友,去年7月我就将房子卖掉,然后还清18万,现在前男友起诉我卖房赚了钱,应该分给他,请问我是否应该分给他,如果是,应该分多少合理?

湖北-武汉 发表于:2017-11-15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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