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今年62周岁,在饭店打零工,每日50元工资,无五险一金,当地最低收入为1700多。2017年8月1日骑电动车回家途中被汽车撞4根肋骨,达不到评残,交警裁定对方全责,住院20多天,后续医生开证明回家休养60天,在家休养期间,可以简单自理,但无法劳动。现检查愈合,但有疼痛感。 保险公司给出的赔偿时住院20多天的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医药费。在家休养期间只有检查费,没有其他补偿。给出的理由是只有住院期间有相关补偿,因过退休年纪,本应无误工费补偿,现还特此给了误工费。 我想问保险公司的理由合理吗,难道只有住院期间有补偿,那么在家无法从事劳动,生活受到影响,得不到补偿吗??还有就是为什么没有因前期受到肋骨损伤给出的后续补偿,因为年纪大了,骨折处会有阴冷感觉,这些损伤没有赔偿吗??这些补偿有,如果有,就有必要起诉。我关心保险公司给出的补偿是否合理,在法律上有争取的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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