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浩律师 你好,是这样的现在国家政策土地重新确权,分集体确权和个人确权,都属于自愿性质选择的,我们那的村子村长在没有通过村民的同意和通告就自己一个人把大家的土地以集体确权的方式上报了,(这代表以后有什么补贴或者收支分配都要经过他了)经过村民向村委和政府反应后,政府同意重新以个人意愿个人确权,第2个就是村委几年的进账收入支出从来没有公布清算过,要求他清算不实行甩赖说心情不好,等心情好了在算,事后他家三个人去气头村民家砸别人房子,报警了警察说要双方和解,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如果不同意和解,以法律程序他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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