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德州市夏津县经济开发区的。我有半亩的土地当时村里分地时,是和同村姐夫抓的一个阄分在了一起,因为这个等级的地都是大坑荒地不种植,所以后来被同村的私人水泥厂租赁者,年年给租金。2017年年初的时候,听说这个水泥厂要被开发商占用开发了,我提前给开发区管委会的包村的主任说了,这里有我的半亩地方,占用的时候记得通知我,我平时在济南工作,家里老人一直和我一起在济南,所以通知我一声,我回来!可是直道 直到土地被征用以后,水泥厂拆迁的时候也没人通知我, 因为这个被占用的地方只有水泥厂的,我姐夫的还有我的地方,我姐夫可能是想把我那份自己拿了,所以他也没有通知我 后来我回去找包村的主任了,他承认我当时跟他说过,拆的时候提前通知我一声,我好回来。但是他没通知我。然后他说按现在的土地价格7万块钱一亩给我补偿,我要求按实际补偿的额度给我补偿,因为水泥厂有土地,房屋等补偿,没有我的半亩地方,也建不起来房屋对吧? 我听说水泥厂补偿了10套楼房和100万现金,总共6亩左右的面积。。
人
发表于 2018-03-09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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