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律师你好,我昨天下午和朋友一起去和他工地老板吃饭喝醉后打的人。事情是这样的,工地拖欠李某的挖机钱,随后李某便把皮卡车堵在了工地门口,晚上工地老板便叫上朱某(我的朋友)一起吃饭便把我也叫上,当时我喝醉了便叫朱某送我回家锁门,锁门之后便又说要去吃饭,可是朱某便把我带到了工地李某堵门的地方。随后两人便说要李某把车开走。李某当时不愿意,我们两人就来火了,说要把他车抬开。随后去到李某家把李某接到了工地要求他把车开开。随后我们发生了口角,便两人动手打了起来。报了警我们没跑一直等警察来,我还带李某去医院做了检查没有任何问题,我在派出所承担一切责任后朱某便开始反悔说他不会出一分钱给李某作为补偿,全部要我自己承担,请问律师我可以要求重新立案吗?朱某(我朋友)算不算怂恿者。前提是我和李某素不相识。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7-11-27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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