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 一个小的交通事故的案件,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是在神州租车租的车,今年5月份给我的车撞了,修理费是5780元(发票上就是5780元),然后到10月份依旧没赔给我,还是我自己去汽修店垫钱给车提回来,然后10月份就去法院给他告了只要求他赔付修理费5780,法院判决书下来是10月26日,判决神州租车乐从分公司赔付,现在又一个多月过去了,对方说吧这个事情反映给公司上级了,然后就没下文了,但是钱依旧没给 没有,都不是太懂,而且法院在顺德,我家在佛山南海区这边,本来钱也不多,跑了那么多次了也没结果,现在就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对方是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顺德乐从分公司,因为当时是在顺德撞的车,所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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