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本人于16年1月13号在辽宁电信天猫旗舰店预存1500元话费,购买了一款合约期24个月,每月最低消费199元,尾号是3个5的手机卡一个。随手机卡邮寄过来的一份入网协议上并没有关于24个月合约期满后每月最低消费189元终身制的任何规定与描述,电信沈阳分公司就要求我在24个月合约期满后(既18年1月13号以后)每月最低消费189元,而且还是终身制的。沈阳电信网店只是在网页介绍上简单标注了"电信靓号月低消189元(永久)"的字样,并没有明确写明"电信靓号每月最低消费189元终身制",我的入网协议里也没有"每月最低消费189元终身制"的任何规定与描述。(沈阳电信后台电脑系统里的规定与描述和本人的入网协议一致,也没有"每月最低消费189元终身制"的任何规定与描述。本人有和电信客服的通话录音为证)。请问律师:1、电信沈阳分公司的要求合理吗?依据是什么?2、我本人可以起诉电信沈阳分公司、要求法院判决电信沈阳分公司依法履行入网协议、取消本人的189元最低消费终身制吗?3、如本人起诉有几成胜算?您愿意接我的案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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