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2015年1月份我给南阳一个工厂供了一批货,4月份再次供了一批货,客户把合同发给我了,我盖章发给客户了,但是客户一直不盖章返给我 2、这两批的货物我全部开的增值税发票,而且客户已经认证 3、到现在为止,已经2年多了,当时的经办人已经换了 请问这笔钱能通过法律要回来吗?

河南-郑州 发表于:2017-12-1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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