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4年9月在开发商那里全款买了个房子,买房子的时候,对方销售人员透露该房子是一客户交了首付,一直没有交尾款(不知道是按揭没有办下来还是开发商要求全款,买房一直凑不够),正好遇上我,所以答应先交定金,然后他们给买方通知几天之内没有交款就要卖了,定金后3天我就签了合同,交了全款。直到上月打电话发短信让我交资料,备案。我晕,原来几年都没有备案,难怪房管局查不了房子的备案号等 首先这个房子肯定是我的?如果开发商说他违约,宁愿按违约退我房款及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共加起来都不足房子的增值 15年8月份来了一个通知,要求我填什么二套房登记,我没有填。 现在我想卖掉该房子,有三个要求。一是要求开发商可以更名,二是要求赔偿这几年我没有将房子出租等的收益,三是我要出售取得房子增值的损失。第四点,如果是开发商先备案才能交付房子的顺序,就不应该存在物管费一说(签订合同后我还交过一年的物管费,后来他们得寸进尺,我没有交还要我交滞纳金,被我骂回去了),如果他们有理,我要求免去物管费。 还有一个情况,这几年都有人要买这个房子,但是16年前屋顶漏水经过多次与物管协商才维修(这几年我都没有去接房)。看还需要什么情况需要提供?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7-12-18 15:38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成都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成都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