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企业因政府工程拆迁在谈已近两年,无法经营,一笔以我的房产抵押贷款还有7个月到期和其他几笔借款共计130万,原银行经办人调离要求我先把款还了,因为近两年没有收入,生活都遇到困难,与拆迁方谈判无进展,经济实在是周转困难。原我房抵押经办人开始让我的房抵押给一个人让他把一共计130万还上,並在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前10天已先付了130万元的款,至10天后签合同时却是房屋买卖合同又去过了户,130万已付完。现在买方要腾房我怎么办,本来房抵押可以循环使用,现在此房买方抵押贷了款,而我落个没房没钱,而130万售房款低于当时市场价很多,起码有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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