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来公司一年零7个月,合同期是2016-5-6到2018-5-5,现在被公司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赔偿我2个月的工资,我的月薪是14000元,现在公司把我本月工资加2个月的赔偿加上未休完的年假一起算,结果是42000元左右,然后公司说要扣个税8000左右;我在网上查了,这种情况是不应该扣个税的,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才能维护我的利益,不让公司扣这么高的个税?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7-12-25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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