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我一家几口人,爷爷,伯父,伯母,父,母,共分得一大片森林,共若干处。我爷爷97年去世,父亲在我5岁时去世,同年母亲改嫁,伯父无生育,养有一女,已嫁人,伯父现在是五保户。本人85年生,由伯父母抚养大,一家人为农村户口。前几年国家为村民办林权证,我伯父把所有的山林写在这个证上,且在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去县林管处查没有其它成员。我想问下我伯父百年后山林归属谁?他这样把我的那份也归到他处合法否?我如何要回我那份?我想把证上的名字加上我这个成员合法否?如果加上我名字如何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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