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我今年与房主王业盛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自2017年1月13日开始生效,合同规定一个月租金1100元,半年支付,1月11日用支付宝转给了房主王业盛1100元押金以及上半年6600元租金共计7700元,下半年交租时房主王业盛要求涨房租,多次协商要求我不涨房租就走人,迫于自己临时不能立马找到新的房子,只能妥协,2017年9月10日用支付宝给王业盛先付了3000元,12月5日又用支付宝给了他800元,相当于下半年前三个月给他多付了500元房租,无法忍受房主涨租金要求,然后于12月30日搬离,并在次日告知房主已经搬离,要求房主退回押金1100元,多付的房租还有剩余的煤气费也没跟他要,结果房主不退押金,连钥匙电卡煤气卡也不要了,他先违约,合同明确说明违约方需要支付被违约方一个月租金1100元以及中介费550元作为赔偿,现在他不仅不给违约金,押金也不退,我该怎么办?求助

山东-济南 发表于:2018-01-04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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