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黒中介吃差价?是否涉嫌合同诈骗 2016年9月,经上海裕宸地产公司中介余风及罗锋介绍购二手房,价格370万。因买家婚房所需,要求空房交割,中介说能做到,不仅自己也让房东写下承诺书:到时“款清空房交接”。 房东吕忠华浙江嵊洲人。签约过程都是买家签好,中介再驱车去外地房东住处补签的。同年12月28日拿到房产证。今年7月30日完成交房。 现查到,房东实际售房价是358万元,中介加价12万,给了房东3万,9万入了中介袋中。而签约都是按370万签的,原因是房东卖房存在好多弊端,如:房在租要到2019年4月才到期,又是群租,在上海还有多套房付税多,还有抵押债未清等问题。中介和房东串通好要瞒住买家卖房。这种情况下中介向房东提出差价要求。房东后来也对买家明说,差价当时是说好的。 2016年9月5日房东在签约过程中知道中介已在9月4日让买家签下了370万,之前已说好有差价的,如不同意签约房就卖不成,中介也不会答应。想到差价中介也不是让自己出,而是加在买家头上,自己卖房要求的是到手价358万,还需要中介帮忙隐瞒真相,写多少是你中介的事,就另向中介提出“转租卖房”要求;中介也同意,说做不到就押3万在他头上,房东认为这样签下合同也不要紧,就按370万签了约。 今年7月30日,中介最终没有完成房东要求的“转租卖房”,3万元就让给了房东。 中介和房东为了共同利益串通一起:房东因有中介的协助配合,隐瞒卖房存在的各种弊端,除了能将存在瑕疵房卖出去取得到手价358万,还多得利3万元;中介因有房东的协助配合,不告知买家真实售房价,而促成370万售房合同成立,除取得买家给的7万多佣金,而又非法攫取到差价9万。 中介明知该房原与房东约定售价是358万,而用合同形式以370万让买家签约,是故意侵害买家的利益而为之。 就这样,显性合同上写的370万售价其实已并不存在了,而买卖双方按中介和房东的隐性约定,实际成交价已是361万。 经查,上海裕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并无工商登记记录,在7月20日前已人去店空,中介罗锋在今天春节后已无法联系,仅有总公司在;买卖合同上的所谓通过?《上海聚佳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居间介绍,也是虚假冒名的。 买家认为,中介隐瞒房东卖房实价和存在的各种弊端,串通房东以合同形式签约非法攫取买家买房差价9万,是否已涉嫌构成合同欺诈罪。 (有相关的截图和谈话录音为证据
人
发表于 2018-01-09 16:42
向TA提问合同诈骗属于刑事犯罪,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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