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朋友盗用支付宝转走里面两万金额,要求偿还过程中只还了一万。在协商另一万时发现他盗用本人支付宝绑定了XX金融借贷两万多额度,发现还给我的钱是从借贷里还给我的。协商还完注销和还完我的一万,他只承认了招联借贷,还过一期,我已打电话让人冻结,包括支付宝,但他现完全不承认我的两万块,和钱被转去哪?另外分手机之前发现他盗用我信用卡后来打电话发现有可能是他本人申请,因日期很久。过后打过多个银行都有申卡记录未成功。这种情况下是先起诉还是掌握录音证据好,因支付宝不只被盗用来绑定XX金融交易,另外多次被盗用。每笔交易记录都有。已给他们当地报警,但要求本人去备案。这种情况下本人可以在本地备案发函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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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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