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因违法被判两年,女方与男方已分居三年,分居期间,男方欠了银行好多钱,女方第一次起诉,没有叛离,第二次起诉期间,男方没有接传票,法院公告期间男方被抓。请问,我要主动跟法院说明他有债务吗,还是不提,怎么样对我是有利的那
人
发表于 2018-01-15 16:49
向TA提问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你们已经分居,债务肯定不是你们俩共同债务。这个还需了解你具体情况,你可以直接拨打我的手机号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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