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证明有法律效力吗?(无经办人签名)。在法庭上法官说没有经办人签名、我说现在公安局程序简化只盖章不再签名、并当庭也说出了经办人姓名但被法官打断、经办人姓名也没有记在笔录上、庭后给法官写个补充说明:1、公安机关程序简化盖公章不再经办人签名、且我当庭说出了经办人姓名也没有记录在笔录上。2、申请让公司出具与诉求有关的工资条和报销时寄给公司的原始票据。并打电话给法官还要不要补上经办人姓名、法官说不需要了、如果需要再联系我。法官一直没再联系我、庭后第六天就发了判决书、却不认可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说无经办人签名不符合证据要求,对我让公司出具工资条和原始票据的申请也不理理采不回复、维持一审。被法官忽悠了、草率判案、我该怎么办?公安机关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证明有法律效力吗?(无经办人签名)。 有证据、投诉了郑州中院院长、信访、下一步去省纪委、督察、投诉郑州中院民事二庭这个法官、不会让他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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