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有一对情侣没有登记结婚、在一起多年有了孩子、孩子几个月的时候女方带孩子回自己家了、原因是男方不顾家、赌博、没有能力养孩子、女方受够了就走了、现在孩子5岁了、生了病用了4万、也康复出院了。现在可不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告男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或者一次付、或者每月每年付、付到18岁。可以告吗

广西-南宁 发表于:2018-01-3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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