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2016年10月份请了装修公司搞了家里的装修,合同写90天内完工,否则将以当地租房的价格给予违约金,然后1月份大概完成,但是还剩了一些零零碎碎的没搞好,他们公司就倒闭了,期间让他们把收尾工作做好,就付尾款,但是他们一直推脱,不来善后,他们应该是欠了材料供应商、工人的钱,期间这些人员一直给我们打电话,说是我们没给尾款,装修公司不给他们钱,要他们来问我要,但是因为没有搞好,装修公司也没有找我们验收,双方都没有在验收单上签字,昨天又收到之前装修公司工人的电话,说要我们给尾款,然后装修公司的老板也打电话来了,说没搞好的地方他安排人来收尾,让我把尾款给结了,我应该给吗?尾款金额是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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