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劳动维权案一审判决准备上诉。有几点法律知识向律师先生求教, 一是仲裁时因用人单位从未提及与明确下突然出具综合工时制行政批复,致加班费主张被恶意 剥夺,一审依据同一加班事实将其中的休息日加班部分合并改为延时加班费主张,法庭以该主张未经仲裁前置程序为由再次不予支持,请问虽然名称有别但诉求依据的事实与本质未变,这是否属于与仲裁主张不可分割范畴?

重庆-重庆 发表于:2018-02-01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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