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太太殴打我妈致轻微伤,事发时2017年12月8号,老太太实际年龄68周岁,户口本是69周岁,今拖到2018年,实际年龄成了69周岁,户口本年龄为70周岁,一发生我们就报警,派出所调查取证之后,证人都给我们做了证,我们要求派出所抓人,派出所说年纪大了不宜抓捕,让他们给个赔偿,我们答应调解,但是派出所不给对方施压,一直在压迫我们,说赔偿我们几百块钱。我妈已经鉴定为轻微伤,鉴定报告在派出所。我妈比侵害人大一岁,而且腿部残疾。派出所故意偏向侵害人,因为派出所给他们有关系。像这种情况,派出所有问题吗?有违纪的地方吗?我可以投诉他吗?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