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去年腊月二十一结的婚,因年龄不到没领证,结婚那天我已经怀孕有三个月,结婚后检查是死胎流掉了,现在我怀孕已经有四个月,这几天老公说要买房子,把之前我们结婚的彩礼钱加上手里我们所有的钱又借了一些钱,拿来交了首付,因为没有结婚证,购房合同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在这结婚的一年里他有太多令我失望的地方,几乎天天吵架,还三番五次提离婚,这次又因为买房子借钱大吵了一架,现在我也怀孕四个月了,为了孩子我不想和他离婚,希望他到以后能把性子脾气改了,但我怕他一直这样改不了,我怕等以后和他过不成,所以我想问,现在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我们的钱也都投到房子上了,我们等以后真的过不成,我能起诉他吗?
人
发表于 2018-02-09 14:19
向TA提问你可以在办理结婚登记后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这样如果离婚可以要求分割房子;如果对方不愿意加你的名字 离婚的话你要证明房子的首付和还贷你也有出钱才可以,不能证明的话,这个房子就属于对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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