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购买了深圳某村股份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份。 当时是因为我前夫是那条村的原村民,我户口在那,正好碰上股份公司扩股, 以当时价格45000元参股,经银行柜员机直接汇入他们公司对公帐户,每年有公司转来的分红款5000元左右, 然而参股合同股民证什么证明都没有, 其间我也问过几次他们村委, 他们说连他们也是什么都没。 往后我就和前夫离了婚,问过他们村董事长户口迁走对分红有没影响, 他说他们村民买完股份再将户口迁到香港,没影响,于是我就把户口迁走了。 现在村股份公司发展起来了,村里有2亿净资产,据说以后分红会越来越多,现在扩股每人要十几万。 然而昨天他们股东开会,户口不在本村的将面临股份退回,只给回当年的本金和利息。 我想问,这种情况他们算不算违规? 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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