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一朋友儿,经公安机关查证贩卖冰毒,经过是这样的,这是二人商议买入毒品后一部分用于自吸,另一部分用于贩卖,毒品卖家是我朋友儿联系的,但毒品由另外一个人去拿的,卖来之后我朋友儿第二天就被查吸毒被强制戒毒 ,之后被另外两个人卖出7克,现已移交法院审理,现法院认定这23.9克都属贩卖毒品,这合理吗?这要判几年刑啊? 现法院法官说刑期要7至15年,他说司法解释上不管自吸还是贩费出多少全部都按贩卖定刑(意思是说以贩养吸),这合理吗?

浙江-金华 发表于:2018-02-2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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