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跟A(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在A公司上班,工资福利由A发放。2016年1月,A跟B(XX销售有限公司)合并办公(A.B属于同一集团),同时做A和B的工作。2018年3月两公司分开,各自一套独立的工作人员配置。B不让我回A公司,我请求A接受我回A,但A表示B不放人他不能接收。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以B跟我不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并赔偿我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吗?如果A不接纳我,是否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终止与A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谢谢。

浙江-杭州 发表于:2018-02-23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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