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冲下,关于谈恋爱方面的问题,给可以通过律师来处理 比如,我和我女朋友从2017年1月11日开始,我口头白表,她和我都同意谈恋爱,但是每次见面,基本上都在购物,没谈什么实际的感情,这也就算了,在3月9日我购一台苹果7p给她7000元左右,3月12日吧又购了一台苹果电脑给她15000元左右,3月28日她要我购无人机给她,我不愿意购,结果人就当时反脸走人了,一直到6月23日我们才见面,6月23日见面,她说上次我没购无人机她生气,让我补,我又购了,同时当天又购了1个15000左右的相机,同时也购了5000元左右别的东西给她,从2017年6月23日之后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见过面,也不联系我,我联系也不回,现在当然是要回购物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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