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家的房子80年代建的,90年代交了土地登记费印花税等办理了国有土地证,90年代的国有土地证没有载明是划拨还是出让的但载明了用途是住宅用地,后面也办理了房产证,现在去办理不动产证,当地不动产登记局说不认定出让土地,按划拨处理,要我补交好几十万的土地出让金,房子才能交易。这么做有法律依据吗?

上海-上海 发表于:2018-03-0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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