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购得一平房带院子 共计五亩地 房子使用面积200平左右 其他空地菜园 共计120万元 首付60万 其余分两年付清 银行贷款100万 有两名担保人 现如今面临拆迁 国家赔付标准房子面积 800一平 整体房屋联同院子共计赔付约30万人民币 房屋只有土地使用证 无房产证 当初买房看中其地理位置 准备自行盖房用做修理厂 县城建局规划修路 占用房屋位置 赔付800一平 现面临巨额损失 有没有其它途径把损失降低? 如果原房主,剩余的钱还不起,房子不要了,还给原房主,是不是认为自愿放弃所购房子,及前期给的60万, 那么签的合同是不是就此终止
人
发表于 2018-03-12 23:05
向TA提问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且你也不是集体成员,那么你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已交付的价款;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则另当别论了。具体可以跟我详细咨询,我,吴迪,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在大律师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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