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小的车辆刮擦事故,对方车主(外省的)在事故当时要求直接要现金2万元,被我和保险公司拒绝,结果走的是4S定损维修,10多天后在他们当地进行维修,费用为7153元+3200元(有发票)。然后车修好取车时,对方要求我先垫付了这10353元钱,我马上通过电子银行打到他的卡上,但是4S店只收7153元(对方车主刷卡付款了),剩下的3200元为外包维护费,4S店不刷卡,要求付现金或微信转给对方,当时取车的车主没这么多现金,微信也没钱,就叫我先通过微信再给他转一笔3200元,回去后再通过银行给我转帐把这3200元还给我。也就是整个事故中发票之外我多付了3200元,现在对方以各种理由没有返还这3200元给我。请问,我怎么才能要回这笔钱,可以按诈骗起诉吗,谢谢

上海-上海 发表于:2018-03-1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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