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房屋原产权人已过世,现有三个继承人(有继承公证书),为其父母及女儿,女儿未成年,其监护人为原房主的妻子,夫妻两人在房主过世前已经离异。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时,由房主的母亲全权代理签订,但中介及房主母亲未向我交待房屋产权状况。中介于2018年3月12日约定跟中国邮政银行面签,面签过程中我方才发现原房屋产权人已过世为避免产生纠纷,我提出解除合同关系是否算违约。另该房屋是否可以过,另该房屋可否过户,过户需卖房提供哪些资料 我方已用过银行面签,但房东所提供资料未通过银行面签,中介现在通过更换贷款银行的方式使房东的资料能够通过银行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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