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律师你好,我们小区开发商取得440亩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证),经过规划审批和建设立项,办理房屋预售证,并部分已经交付后,出让土地使用权200亩给别的开发公司,国土局给办理了出让手续,规划局也给变更了原来的总规划,请问这样土地出让合不合法?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在这过程中有没有违规违法行为,如果有违法行为,分别违法了哪些法律?谢谢

江苏-镇江 发表于:2018-03-23 09:37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镇江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镇江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