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好,想咨询个问题,公司去年有个怀孕女同事 ,由于在业务上来往行贿,生产前回去休息的一段时间 ,HR去这位女同事家慰问,而后因此事跟她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此员工不同意(她觉得人情往来很正常,她自己也寄东西给别人,结婚收礼也算正常),而后公司寄了一封挂号信,此人无回复,今年过来要求公司给她盖章,报销生育津贴,HR回复,老板暂时不在,我没有盖公章的权利,于是该员工告公司由于拖欠工资要求仲裁。(生产期间公司公司一直发的基本工资,今年1月劳动合同期满,我司一直未发),她要求公司补偿她在公司7年的赔偿金。我想问下,企业能抓住哪些有力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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