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黄律师,我本来想在公司做下去,因公司经常大小事处罚员工都是罚钱,3月份面谈时跟领导说做到合同期满的5月5号不签约了,领导叫我赶紧签下一份不签约协议,我在3月中旬补交了辞职书,离职日期填5月5号是合同期满那天,过段时间叫我重写一份辞职书,别填离职日期,然后叫我做到4月底走,不我批做到合同期满那天,说是5月做几天不够交保险,公积金,这个做法总感觉不合理,黄律师您说呢?如果真是不合理,那我该怎么办?谢谢您能指点迷津!

广东-佛山 发表于:2018-03-2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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