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想咨询关于劳动纠纷当年的问题 我于2017年8月通过公开招聘,考取某单位会计岗一职。2017年12月27日,接到该单位主任助理的电话,通知我最好明天开始上班,因为前任会计2018年1月1日要去新单位报到,我们之间要交接工作,但由于我的入编手续还未办好,目前我入职是以临工身份。迫于要交接工作的无奈,我答应了,且于2017年12月28日到单位开始与前会计交接。 1. 1月中旬,单位人事给了一份临工合同给我,我打算仔细翻阅,并没有马上签名,过了2天,人事问我拿回,然后没有下文。到了2月初,单位人事又给了一份合同,但是给了我一会儿之后,人事立刻找我要回,原因是合同并未盖章要找领导审批;但到现在一直未给临工合同我签,单位要求要签了合同才帮员工购买社保公积金,因此导致入职以来还没帮我买社保公积金,但单位目前有发工资给我;再加上当时我看到第二份临工合同期限是2018年1月1日至入编手续办妥为止,这个期限我有异议,但是未向单位反映,因为我是想等她给合同我的时候再有依据地提出。但3月初我询问人事为何临工合同还没给我时,她说领导还在审。 2. 关于入编手续,一开始受阻是由于单位说佛山市人才中心那边要求我要填一份干部调动表,需要前单位盖章及出意见,但我在入职前,已从前单位离职,因此原单位是不会帮我填写调动表的。1月初时,人事要求我写一份申请,内容关于为何前单位不能出具意见的原因。我写好后立刻交给人事,并询问了人才中心,对方说只要单位在申请上出具意见,就可以办理入编手续。但目前单位迟迟没有出具意见。我询问我的分管领导,总是回复我,还在审核。已从人事到单位最大领导层级询问,得到的答案是还在办理。这种情况,假设我现在提出辞职,我可以提出什么赔偿?要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要收集什么证据吗?谢谢了!

广东-佛山 发表于:2018-03-26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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