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赠与我32万元,双方协议约定本人在如数接收此款后承诺在公司工作8年,公司必须按约定好的标准按时给我开工资。而且约定如本人违约情况下需退回此32万才能解除协议。若公司违约造成本人不能继续执行协议情况下协议自动解除,本人无需退还这32万。 但时隔一年半,公司一直没有兑现协议约定的工资,而且约定的32万也未能如数给够,还差4万一直不给。公司违约在先造成本人没有生活收入,所以本人现已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讨要工资。请问这情况我能要到工资吗? 如仲裁后公司被迫偿还了截止辞职日的所欠工资后,这算不算是公司又继续履行协议了?这情况本协议还有效吗?我还用不用继续履行协议?如我不想继续为公司工作了,公司有没有权想我要回这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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