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合同是这个月31日就到期了,我今天去人事部跟他说,想合同到期走人,可是她跟我说需要提前30天申请,可是公司也没有跟我提前三十天给我续签合同,因为1号的时候曾经提出过急辞工没有批,后来就没有辞了,公司后续也一直没有给我续签合同。她现在的说法是因为我之前说要走,可是我即使要走,她不是应该以我的辞工单为主吗?后期看到我没走也没有提过给我续签合同阿?现在我自己刚好怀孕了反应比较大,有点不适应夜班,想着到期就走人,我要照她所说的提前申请三十天吗?

重庆-重庆 发表于:2018-03-29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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