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造纸厂上班9年,厂子是2003年国有改制成股份的厂子,现在厂子因为效益不景气停产,让女40男50内退,其他员工让买断一年还一个月工资。等待以后政府占地了才给我们买断补偿金。因为工资才1500所以买断给的很少,这种让买断的形式是不可否算违法?有,签了三次,第三次是无固定期限的 一年还一个月工资买断算合理的么?除了买断我们不到岁数的还可以争取别的权益么

河北-唐山 发表于:2018-03-29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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