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你好!我想咨询下离婚财产分割。我和老公于2007年认识,当时他离婚带一小孩,我未婚,我于08年一月从县医院辞职。我投资两万二,他投资一万和他弟弟合伙在江苏常州开电脑店。因经营理念不同,于当年九月我们撤资回福州开店。我们于12年十月八号领的结婚证,婚前他有九万元,我有三万元。婚后店里收入到16年七月共存了四十二三万。于14年在他老家金沙建房三层楼三百多个平方,建房加装修大约花了近四十万。于15年搬回,于15年搬回金沙开店,后他常常喝酒发疯,也打过我一次,也曾把他儿子鼻血打出来过,每次酒后要打要杀,还污言秽语的乱骂人。后来实在不堪忍受老公酒后的粗俗,越来越抑郁,我绝望得成天只想自杀。我把卡和钱全给了他,问他离不离,他说不离,我说我要走,再这样下去,我就只有死在这儿了。16年七月,我收拾了几件衣服,离开了。到河南丹江租了个单身公寓,17年三月到缅甸佤邦支教,生存艰辛。前几天我回来想把问题解决了。在现在我们是在金沙有套房子,在闽清云龙有个做电脑监控的店,收入他以前给我说将近月入一万,我16年七月离开之前有现金十五六万,没有任何外债。我想请问您,这种情况离婚,我能分大约多少。起诉律师费什么的要多少?什么时候付?期盼您给我一个详细的回复,谢谢。

福建-福州 发表于:2018-04-0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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